日照市直卫生系统
| 职位名称: | 2008年度公开招考高层次毕业生简章 | 工作地点: | 其它 |
|---|---|---|---|
| 职位类型: | 全职 | Email: | |
| 信息来源: | 日照人才网 | 发布日期: | 2008-05-09 |
招聘详细信息:
| 2008年度市直卫生系统公开招考高层次毕业生简章
|
| (2008-5-9) |
| 为进一步深化卫生人事制度改革,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促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日照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要求,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2、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好。
3、身体健康,能适应应聘岗位工作。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的未安置就业的毕业生。
5、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在35岁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40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专业及数额
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及确认
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为2008年5月12日至13日,报名地点在日照市卫生局人事科(北京路138号)。报名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两张。报名者须现场填写《日照市2008年引进人才报名表》,由工作人员对报名者逐个进行资格审查。前期已通过邮寄等形式报名的研究生,需携带上述材料及《日照市2008年引进人才报名表》进行现场确认。咨询电话:0633-8782902。
2、集中笔试
5月21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集中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对于报名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数3倍的专业,报名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笔试过程中,邀请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
3、面试答辩
5月23日,由卫生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成的面试答辩委员会,邀请有关部门领导参与监督,按有关规程集中对硕士研究生进行面试答辩。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不再安排笔试和面试。
4、考核和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卫生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被考核对象的档案、相关证件等进行审核,集中安排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等额递补本岗位后位人员。
5、聘用
考核和体检合格者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根据拟招聘人员的专业、职称、个人特长等情况,结合工作需要,进行相关专业岗位的试用,试用期限为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确定在编工作岗位。
签订聘用协议人员毕业时未能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取消其聘用资格。
日照市卫生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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