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知识产权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胜任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水平和扎实的专业功底。
2.身体健康,年龄35岁以内(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 统招统分理工类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理学或工程类等硕士学位。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到理工科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相应学位,且具备两年以上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经验。特别欢迎具有多年研发和工程技术经验者,拥有专利相关工作经验者,以及理工类博士学位获得者报考。
4. 英语水平良好,一般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具有同等英语水平,同时拥有其他外语语言能力者优先。
(二)招聘领域
招聘领域涉及机械、电学、通信、医药、光电、材料等。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
2.受到党纪、行政处分的人员;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人员;
4.曾因违法违纪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作弊、违纪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岗位职责
发明专利审查员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发明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三、招聘流程
发明专利审查员招聘流程为网络报名、在线测评、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复试、体检及公示录用。
招聘拟分批进行,招满即止。每批招聘的各环节湖北中心都会及时通过中心主页(***********************)以及短信形式通知相关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湖北中心主页并保持通讯畅通。
1.网上报名
请关注湖北中心主页(***********************),查看招聘职位表并通过报名入口报名(**************)。2019年秋季已报名考生无需重复报名。